从2000年之前一直到音乐软件普及,国内的音乐消费者习惯的一直是免费和盗版。这么多年间,中国音乐人的权益一直在被侵犯,即便有过小黄金期,很多小伙伴最爱的还是盗版,磁带CD流行的时候甚至听说有正版厂商也去做盗版,为什么,便宜,买的人更多。
而且那个年代的盗版侵权不仅仅是普通市民盗版网站下载歌曲这种个人行为,诸如百度这种大厂和移动电信运营商都缺乏版权意识,你在百度上能搜到茫茫多的盗版音乐,移动做的电话彩铃有时用了别人的歌却没给版权费,很多音乐人都因此打过官司。
当年正版厂商做盗版,音乐人多少还能分点钱呢,但是在网络发达之后,一有新歌上来,用不了一个晚上,所有人的MP3和手机里就都有了,音乐人根本没钱可赚。音乐软件免费向用户提供歌曲,但是它们也不给音乐人支付费用。很多人免费听歌的习惯也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但是大家可能没有想过,音乐人做音乐也是要花钱花精力的,很多音乐人一套录歌的设备就上百万,做出来的音乐却一分钱都赚不到。所以别觉得自己是音乐难民可太难了,其实那时候的音乐人才是真·难民,他们大多是绝路上的常驻人口。